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务局办理「113年新北市全国客家日青年歌唱大赛」简章公告,欢迎本校同学参加。 2024-11-22 吴 中平 同步至首页 @校外讯息 @学务处 @课外活动指导组 说明: 一、 客家委员会订12月28日为全国客家日,期望透过客家青年歌唱大赛的办理,促进青年参与客家事务,并实践台湾共融的社会。 二、 旨揭比赛说明如下: (一) 参赛资格:不限国籍,年满15岁至40岁之爱好客语歌唱的青年(198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皆可参加,每人报名组别不限。【评审老师、教唱老师、艺人、职业歌手、出片歌手、有经纪合约者,请让贤】 (二) 奖励方式: 1、 传统客家歌谣组: (1) 冠军1名,奖状1只、奖金5,000元。 (2) 亚军1名,奖状1只、奖金3,000元。 (3) 季军1名,奖状1只、奖金1,000元。 2、 客家流行音乐组: (1) 冠军1名,奖状1只、奖金5,000元。 (2) 亚军1名,奖状1只、奖金3,000元。 (3) 季军1名,奖状1只、奖金1,000元。 (三) 活动时程: 1、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 2、 比赛日期:113年12月28日。 (四) 比赛地点:新北市客家文化园区(暂定)(新北市三峡区隆恩街239号)。 (五) 比赛内容: 1、 传统客家歌谣组:老山歌、平板、山歌仔择一首。 2、 客家流行音乐组:现代客家流行歌曲择一首。 (六) 报名方式:免报名费,线上填写报名资料后(报名网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94dadb6736ebf&2c1f),填妥参赛与个资同意书,邮寄至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务局(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一段161号6楼),信封注明参加青年歌唱大赛,即完成报名。 (七) 评分方式: 1、 评审委员: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之专家3人担任。 2、 评分标准:音准20%、音色20%、情感20%、技巧20%、台风10%、仪表10%。 (八) 其他比赛相关规范请参阅简章。 113010009667_1_2312201__113年新北市全国客家日青年歌唱大赛_简章_含同意书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