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协助在境外就学之台生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疫情期间返台学习衔接措施

一、依据教育部109年2月11日台教高通字第1090019767号、109年03月16日台教高通字第1090037655号办理。
二、本校提供境外台生返台学习旁听课程、随班附读或修习推广教育学分等未涉及取得学位之学习衔接课程。
三、联络窗口:推广教育中心林倩后主任,电话:02-86625838 or 02-86625837
电子信箱:amily@mail.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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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nu.edu.tw/zh_cn/EP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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