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 107 年度原住民族特殊杰出人才奖励实施计画

主 旨: 检送本府办理「107年度原住民族特殊杰出人才奖励」实施计画及申请表件各1份(如附件),惠请贵单位协助公告周知,请查照。
 
说 明:
一、 奖励对象:凡设籍本市4个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现就读各公私立国小、国中、高中(职)、大专院校日间部应届学生或学生团体,通过原住民族语言认证、参与原住民族母语比赛、体育竞赛及艺能竞赛等项目,符合奖励资格得申请本项奖励金。
二、 申请程序及期限:
(一)申请程序:符合资格者于期限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就读学校初审后,由该校于107年4月10日前汇整并发文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复审,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期限:10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申请文件:
1、申请书。
2、证件黏贴页「学生证影本」(就读学校出具之在学证明书可免黏贴)及「申请人/单位之邮局帐户封面影本」(申请人若无邮局帐户,得用监护人邮局帐户影本)。
3、奖状、认证证书或相关获奖证明影本。
4、领据。
5、申请学生清册。
三、 本计画申请作业须知及相关表件可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网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处下载,如有任何问题请洽: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宗小姐。连络电话:03-3322101转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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