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修正「外国人来台申请创业家签证资格审查处理要点」

经济部修正「外国人来台申请创业家签证资格审查处理要点」第3点、第4点、第6点及第5点

一、 依据经济部106年4月26日经审字第10604601731号函(如附件)办理。
二、 创业家签证相关资讯登载于经济部「Contact TAIWAN」网站(http://www.contacttaiwan.tw)-「创新创业专区」-「创业家签证」项下

请学校侨外生辅导单位、育成中心协助广为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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