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大鹏科技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
一、承办单位:财团法人大鹏科技慈善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财团法人大鹏科技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即日起至114年09月30日止。
四、申请资格:
(1)具有本国籍且未满25岁。
(2)就读经教育部认可之公私立高中职、 五专、大学生之学生(不含军警校、大学在职专班及研究所),且申请时仍于学籍内。
(3)学习成绩:申请人在学成绩前一期总平均(含操行)达70分。
(4)未领取其他奖助学金,或申请领取其他校内外奖助后仍无法完全纾困者 。
(5)家庭状况:
1.具中低、低收入户资格。特殊情形:
2.特殊情形:
a.家庭中主要生计责任者死亡 、罹患重伤病 、失业、入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工 作,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
b.特殊境遇家庭状况影响学生求稳定。
c.其他因遭遇重大变故,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求学难。
d.申请人有特殊身心症状,但仍积极求学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五、奖励方式:大学 (专)组每名15,000 元,预计10名。(2)就读经教育部认可之公私立高中职、 五专、大学生之学生(不含军警校、大学在职专班及研究所),且申请时仍于学籍内。
(3)学习成绩:申请人在学成绩前一期总平均(含操行)达70分。
(4)未领取其他奖助学金,或申请领取其他校内外奖助后仍无法完全纾困者 。
(5)家庭状况:
1.具中低、低收入户资格。特殊情形:
2.特殊情形:
a.家庭中主要生计责任者死亡 、罹患重伤病 、失业、入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工 作,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
b.特殊境遇家庭状况影响学生求稳定。
c.其他因遭遇重大变故,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求学难。
d.申请人有特殊身心症状,但仍积极求学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六、申请方式:由申请人自行寄送基金会。
七、联络资讯:02 -8791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