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赈灾基金会114学年度第1学期助学金
一、承办单位:财团法人赈灾基金会。
二、项目名称:财团法人赈灾基金会114学年度第1学期助学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09月10日至114年10月01日止(本校截止日)。
四、申请资格:
(1)国内重大天灾区低收入户弱势受灾家庭,就读大专校院(不含延修生),且未享有公费待遇及未领军公教子女教育补助费,确有就学困难者。
(2)前述天灾是指申请日起算前3个月内灾害发生时,中央或直辖市、县(市)、乡(镇、市)业经成立灾害应变中心为认定基准。
(3)同一学期内同一受灾事实或连续发生受灾事实以申请一个学期助学金补助为限。
五、奖励方式:新台币15,000元。(2)前述天灾是指申请日起算前3个月内灾害发生时,中央或直辖市、县(市)、乡(镇、市)业经成立灾害应变中心为认定基准。
(3)同一学期内同一受灾事实或连续发生受灾事实以申请一个学期助学金补助为限。
六、申请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后,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七、申请资讯:http://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