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公开征求第13任院长提名人选,提名时间自114年7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
中央研究院 书函
主旨: 公开征求本院第13任院长提名人选,提名时间自114年7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敬请惠予公告并提名,请查照。
说明:
一、 依本院院长遴选办法及本院第13任院长遴选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议办理。
二、 依本院组织法第三条及院长遴选办法第六条规定,本院院长需为本院院士,且须具备杰出学术成就、崇高学术地位、宏观学术视野、富行政能力、秉开阔胸襟。
三、 贵校提名本院院长人选时,应由首长在「中央研究院第13任院长遴选被提名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机关之印信。
四、 提名文件请于114年9月30日前(邮戳为凭)函送「中央研究院第13任院长遴选委员会(请转中研院秘书处)」(115201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二段128号)并将电子档案寄送至psearch@as.edu.tw;或迳将提名文件以电子邮件寄送至前述电子信箱(请确认收到邮件回复,始完成送件程序)。
五、 检附推荐表暨本院院长遴选办法各1份。遴选流程及相关资讯,请参见本院第13任院长遴选专区(https://psearch.a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