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国人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取量」第八版之名词说明
教育部 函
地 址: 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传 真:
承 办 人: 吴绍玄
联络电话: (02)7736-5612
电子邮件: shwu@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1 年 8 月 9 日
发文字号:
台教综(五) 字第 1110077888 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1)件 国健署公文 (共 1 个附件:A09000000E_1110077888_senddoc2_Attach1.PDF)
111010006147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10077888_senddoc2_Attach1.PDF (附件一)
主旨: 转知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国人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取量」第八版之名词说明(含历史沿革)、蛋白质、脂质、钠、钾、铁、镁章节业于该署网页公告,请查照。
说明:
一、 依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111年8月5日国健社字第1110261061号函办理。
二、 旨揭内容刊登于该署网页公告(首页/健康主题/健康生活/均衡饮食/国人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取量专区/「国人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取量」第八版),若有相关问题,请洽该署承办人林小姐(02-2522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