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桃园市利晋工程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清寒奖助学金」
一、承办单位:财团法人桃园市利晋工程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 |
二、项目名称:财团法人桃园市利晋工程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清寒奖助学金。 |
三、受理期程: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10月15日止。 |
四、申请资格: |
(1)设籍于桃园市且达6个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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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读教育部核定或备查有案之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之在学学生(不包含延修生、军警校、推广教育、远距教学、学分班、空中大学、研究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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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享有军公教减免及公费补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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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时前一学年学业成绩总平均达75分(含)以上,身心障碍学生为65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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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时前一学年未有受记小过(含)以上惩处之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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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状况或特殊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并须附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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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时为114年度中低、低收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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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时前一年为中低、低收入户,却因申请人或具学生身分之兄弟姊妹未改善家庭经济打工兼职,致遭相关主管机关认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补助资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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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一户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亲属中,负主要生计责任不负担家计、失业、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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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遇其他重大变故,致生活陷于困境,求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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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方式:大专组每名2万-3万元整。 |
六、申请方式:请申请人自行寄送挂号至基金会(勿折叠),并线上填写基本资料。 |
七、申请资讯:http://reurl.cc/jrvx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