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
二、項目名稱: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
三、受理期程: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10月15日止。 |
四、申請資格: |
(1)設籍於桃園市且達6個月(含)以上。
|
(2)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學生)。
|
(3)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
(4)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含)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含)以上。
|
(5)申請時前一學年未有受記小過(含)以上懲處之紀錄。
|
(6)家庭狀況或特殊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須附上證明):
|
1.申請時為114年度中低、低收入戶。
|
2.申請時前一年為中低、低收入戶,卻因申請人或具學生身分之兄弟姊妹未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
4.遇其他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
五、獎勵方式:大專組每名2萬-3萬元整。 |
六、申請方式:請申請人自行寄送掛號至基金會(勿折疊),並線上填寫基本資料。 |
七、申請資訊:http://reurl.cc/jrvx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