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培英专案─教育部奖补助大学校院招收东南亚及南亚国家大学讲师作业说明」

「新南向培英专案─教育部奖补助大学校院招收东南亚及南亚国家大学讲师作业说明」,请有意愿申请之大学校院于本(106)年5月31日前将计画书乙式5份函送教育部菁英来台留学计画办公室。
  
  一、 为执行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动计画,爰办理旨揭专案,重点如下:
    (一)奖励大学校院招收东南亚及南亚国家大学讲师来台攻读硕博士学位(以博士班优先),计画预计执行3年,每年补助100名,累计达300名,总计执行期间为6年(106年9月~111年8月)。
    (二)教育部补助就读学校每名受奖生每月新台币2万5,000元,不足部分由受奖生就读学校补贴支应。各级学位最长补助期限为硕士班2年、博士班3年,每名受奖生补助总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超过部分由就读学校自筹经费支应。
    (三)补助款支用范围包括学费及杂费(包括学分费及学杂费基数)、论文指导费、保险、住宿及网络使用费等支用于在台就读受奖生之相关费用。
    (四)初审:学校所送计画书等资料,由本部菁英来台留学计画办公室就文件完备与否进行初审。
    (五)复审:本部邀集相关领域学者专家及内部人员共同召开审查会议审议各校核配名额。
    (六)学校于10月15日前,检附第一次核定名额内已注册入学受奖生名册及额度外需求名额函报本部。
    (七)教育部于10月31日前就第一次核定名额未注册报到之缺额进行二次核配,并公告各校核定总名额。
  二、 106学年度补助经费分2次拨付,第1次拨付本(106)年9至12月经费,第2次于明(107)年初拨付1至8月经费,明年9月30日前核结前一学年度补助经费。
  三、 教育部菁英来台留学计画办公室本案承办人为苏榆婷小姐(电话:03-265-1295,电邮:yutingsu@esit.org.tw),办公室地址:32023桃园市中坜区中北路200号维澈楼705室(中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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