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培英專案─教育部獎補助大學校院招收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作業說明」
「新南向培英專案─教育部獎補助大學校院招收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作業說明」,請有意願申請之大學校院於本(106)年5月31日前將計畫書乙式5份函送教育部菁英來臺留學計畫辦公室。
一、 為執行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爰辦理旨揭專案,重點如下:
(一)獎勵大學校院招收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來臺攻讀碩博士學位(以博士班優先),計畫預計執行3年,每年補助100名,累計達300名,總計執行期間為6年(106年9月~111年8月)。
(二)教育部補助就讀學校每名受獎生每月新臺幣2萬5,000元,不足部分由受獎生就讀學校補貼支應。各級學位最長補助期限為碩士班2年、博士班3年,每名受獎生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超過部分由就讀學校自籌經費支應。
(三)補助款支用範圍包括學費及雜費(包括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論文指導費、保險、住宿及網路使用費等支用於在臺就讀受獎生之相關費用。
(四)初審:學校所送計畫書等資料,由本部菁英來臺留學計畫辦公室就文件完備與否進行初審。
(五)複審:本部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及內部人員共同召開審查會議審議各校核配名額。
(六)學校於10月15日前,檢附第一次核定名額內已註冊入學受獎生名冊及額度外需求名額函報本部。
(七)教育部於10月31日前就第一次核定名額未註冊報到之缺額進行二次核配,並公告各校核定總名額。
二、 106學年度補助經費分2次撥付,第1次撥付本(106)年9至12月經費,第2次於明(107)年初撥付1至8月經費,明年9月30日前核結前一學年度補助經費。
三、 教育部菁英來臺留學計畫辦公室本案承辦人為蘇榆婷小姐(電話:03-265-1295,電郵:yutingsu@esit.org.tw),辦公室地址:32023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維澈樓705室(中原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