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承办单位:基隆市政府。 |
二、项目名称:基隆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三、受理期程:114年09月03日至114年09月20日止(本校截止日)。 |
四、申请资格: |
(1)设籍本市六个月以上,就读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专科大院家境清寒之学生,符合下列标准未享有公费待遇者得申请本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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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一学年学业成绩总平均80分以上 ,其馀各科达6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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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行评量之奖惩纪录相抵后,未受警告以上惩处或操行成绩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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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方式:大学校院、二年制专科及五年制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学生35名,每名新台币5,000元。 |
六、申请方式:将资料缴交至本校课指组统一汇整后,送承办单位进行审核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