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無下列情事之ㄧ: (一)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未達60分(新生免)
(二)家庭年所得逾新台幣70萬元。
(三)家庭應列人口利息所得合計逾新台幣2萬元。
(四)家庭應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二、申辦時間:107年09月17日(星期一)起至107年10月16日(星期二)止。
三、應檢附文件:
1.填寫申請表(下載附檔或於本校網站列印,亦可至本組拿取)。
2.學生本人及關係人最近 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3.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可免附)。
四、申辦程序:
申請資料→學校承辦單位檢核(初審)→報部審核→同年11月份底公告(合格不合格名單)→審核結果不符者覆查→合格者於下學期獲學雜費補助。
* 為配合各項提報作業期程,並避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作業,逾時辦理者視同無申請資格,恕無法受理。
學務處 課指組10 7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