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113 年度补助废污水处理技术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公开征求计画书」,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受理补助案申请

一、 依本部「补助废污水处理技术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作业要点」及「113年度补助废污水处理技术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公开征求计画书」(下称计画书)办理。

二、 旨揭公开征求计画书重点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 依大学法设立之公私立大学。

2、 具研究发展能力之财团法人。

(二) 申请方式:于网页(https://wptsys.moenv.gov.tw/watersubsidysys/Login.aspx)申请帐号,填报资料与上传档案。

(三) 申请补助之创新及研究发展事项

1、 具低排放、零废弃或符合净零特色。

2、 处理或回收之标的污染物具优先性。

3、 具水回收潜力或应用性。

4、 具能资源回收或循环效益。

5、 具前瞻性或创新性。

6、 符合低污染、低成本、低能耗、低度空间使用或资源循环原则。

7、 原废水处理程序导入低碳智慧化设施整合运用。

(四) 研究技术主题

1、 废水有价重金属回收与再利用技术(如:镍、钴等)。

2、 氨氮、有机废水与污泥之能资源化技术。

3、 高效、低碳等精进之废水处理技术。

4、 废水处理技术与数码化、智慧化技术应用整合。

5、 废水新兴污染物去除技术(如全氟/多氟烷基物质,PFAS)。

6、 废水无机资源之循环与再利用(如:氟、磷、酸等)。

(五) 申请类型

1、 创新研发型计画

(1) 实验室测试与模拟。

(2) 申请专案核心技术之技术成熟度须达TRL 3以上,TRL 4以下。

(3) 每案补助上限200万元。

2、 技术精进及运用型计画

(1) 技术或概念应用于真实环境测试。

(2) 申请专案核心技术之技术成熟度须达TRL 5以上、TRL 8以下,且计画核定后半年内须进厂试验(若述明理由经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3) 每案补助上限500万元。

三、 本案经费申请项目限人事费、耗材费、设备使用、其他研究相关费用及行政管理费,申请前请详阅计画书(附件),请至官网「补助公告专区」连结处下载(https://www.moenv.gov.tw/page/AAE9980F1A11C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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