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113 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受理補助案申請

一、 依本部「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點」及「113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下稱計畫書)辦理。

二、 旨揭公開徵求計畫書重點如下:

(一) 申請對象

1、 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

2、 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

(二) 申請方式:於網頁(https://wptsys.moenv.gov.tw/watersubsidysys/Login.aspx)申請帳號,填報資料與上傳檔案。

(三) 申請補助之創新及研究發展事項

1、 具低排放、零廢棄或符合淨零特色。

2、 處理或回收之標的污染物具優先性。

3、 具水回收潛力或應用性。

4、 具能資源回收或循環效益。

5、 具前瞻性或創新性。

6、 符合低污染、低成本、低能耗、低度空間使用或資源循環原則。

7、 原廢水處理程序導入低碳智慧化設施整合運用。

(四) 研究技術主題

1、 廢水有價重金屬回收與再利用技術(如:鎳、鈷等)。

2、 氨氮、有機廢水與污泥之能資源化技術。

3、 高效、低碳等精進之廢水處理技術。

4、 廢水處理技術與數位化、智慧化技術應用整合。

5、 廢水新興污染物去除技術(如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

6、 廢水無機資源之循環與再利用(如:氟、磷、酸等)。

(五) 申請類型

1、 創新研發型計畫

(1) 實驗室測試與模擬。

(2) 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3以上,TRL 4以下。

(3) 每案補助上限200萬元。

2、 技術精進及運用型計畫

(1) 技術或概念應用於真實環境測試。

(2) 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5以上、TRL 8以下,且計畫核定後半年內須進廠試驗(若述明理由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3) 每案補助上限500萬元。

三、 本案經費申請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其他研究相關費用及行政管理費,申請前請詳閱計畫書(附件),請至官網「補助公告專區」連結處下載(https://www.moenv.gov.tw/page/AAE9980F1A11C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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